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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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测评补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5-28

浏览量:

12


各学院学办,未完成上两轮测试同学: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2021】10号)文件精神,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从专业化的角度对同学们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测评和指导,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经研究决定,于3月16日-19日面向未完成本次测评的学生补充开展心理健康测评,请未完成测试的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我校未完成2023年春季学期心理测评的所有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测评时间

3月16日-3月19日


三、测评流程

(一)方法一:

第一步,关注“石河子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点击栏目“心理咨询”、“心理测试”。





第三步,进入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界面,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前期有修改密码,请按照修改的密码登录,如遇账号锁定等情况请联系大学网络中心解锁账号或尝试通过方法二进入系统)。



第四步,进入系统,点击“心理测评”,测评项目一共2个:90项症状清单(SCL-90)、简单自测抑郁量表(PHQ-9),请逐项完成。


(二)方法二

第一步,在微信端通过石河子大学微门户进入一站式服务大厅(前期已绑定过石河子大学微门户账号的同学可通过此方法进行测试)。

第二步,在一站式服务大厅中点击“心理咨询”栏目,进入测评系统。

第三步,进入系统,点击“心理测评”,测评项目一共2个:90项症状清单(SCL-90)、简单自测抑郁量表(PHQ-9),请逐项完成。

注意事项:

1、截至3月19日,所有前期未完成测试学生须完成2个量表的测评。

2、请同学们在线独立完成,并在安静、不被打扰的环境下进行测试,测试时请依据自己最近半个月左右的情况进行作答。

3、测评旨在了解同学们的心理状况,不影响学籍、入党、考研、奖惩、就业等,所有问题答案无对错之分,按真实情况回答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