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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团体辅导室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人: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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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辅导室是为全校师生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的场所,团体心理辅导是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对于关爱和维护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团体辅导室的使用管理,加强团体辅导室制度建设,特制订本制度。

1.团体辅导室是进行团体活动(团体辅导、团体咨询、团体拓展等活动)的场所,使用对象为我校全体师生。  

2.使用团体辅导室的个人或团体需提前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申请预约,由中心统一登记、统一安排后方可使用。若因故推迟或取消使用,应提前告知值班助理。

3.团体辅导室需保持室内环境整洁舒适,营造温馨的空间氛围。

4.团体辅导室的日常卫生由当日值班助理负责打扫、保持。当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关闭室内电源设备,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5.在团体辅导中,团体成员应积极配合辅导老师工作,维持辅导室内正常秩序,禁止大声喧哗、说笑、打闹,做到言行文明得体。    

6.进入团体辅导室后,应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保持室内干净整洁,不得在室内吃零食、吸烟、随地吐痰,更不得有擅自动用室内设备、私拉电线等行为,如切实需要,可向值班助理和老师说明情况后指导进行。

7.团体成员在辅导过程中要真诚、开放、信任他人,并对他人的言语和行为保密。

8.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团体辅导室,非值班助理不得在工作时间进入、占用团体辅导室,不得在室内做任何与团辅活动无关的事情。

9.活动结束后,使用者应注意打扫室内卫生,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防高温、通风换气等安全保护和卫生工作,经值班助理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具体细则如下:①桌椅摆放整齐;②所有物品归位;③清扫垃圾并带出;④关闭窗户和窗帘;⑤保持室内空气清新;⑥关闭饮水机,切断电源。    

10.填写使用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室内物品如有损坏,涉及物品需照价赔偿,并交付损坏说明。

11.如遇突发状况,请立即告知中心助理或老师,以便及时处理。

12.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使用者将限制其今后对团体辅导室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