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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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石河子大学第二十届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2-28

浏览量:

19


各学院学办: 

为做好后疫情时代下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悦纳自我、发展自我,增强心理健康意识,提高自我调适能力,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营造积极向上、健康阳光的学校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石河子大学第二十届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现面向各学院征集活动方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石河子大学第二十届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发起,以培育阳光心态助力学生快乐学习快乐生活快乐成长做积极向上的新时代好青年为着力点,结合各学院实际和学生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主题活动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办的活动;二是各学院承办的活动;三是各学院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主办的特色活动。此次活动方案征集为第二部分各学院承办的活动。征集结束后,活动月整体方案将在325推出

二、活动主题

向阳而生暖心成长

三、方案要求  

(一)各学院需紧密围绕活动主题,申报至少1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方案。  

(二)上报活动的开展时间为325日—525日之间。

(三)申报活动包括但不局限于:心理素质拓展、心理主题讲座、心理主题班会心理知识竞赛心理微电影、心理漫画比赛心理公益广告等,鼓励结合学院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实际情况进行创新。  

(四)所申报活动可以以班、年级为主体,应尽量扩大活动范围和影响力。

四、方案申报  

(一)方案申报。请各学院根据活动申报要求,结合本学院基本情况和优势做好活动方案申报工作并于312日前将活动方案申报表(详见附件)以“XX学院活动方案申报表”为名发送到邮箱shzdxxl@126.com

(二)方案审核。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对各院系申报的活动方案进行汇总审核,并于317日公布审核结果。对于审核通过的方案,各学院应积极开展,如有活动重要信息发变更,需提前告知中心进行更新。

(三)组织实施。学院按照既定方案和时间安排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协助开展校级活动,活动应于525日前完成。

(四)活动总结。各学院需在活动开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活动通知、活动总结、宣传稿件,活动照片(以活动名称命名)、视频等相关材料发至shzdxxl@126.com,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及汇总评估。

五、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重视做好本次活动方案的申报工作,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和工作品牌,认真设计、积极申报、科学实施。

(二)若申报多项活动,每项活动均需填写活动方案申报表。

各学院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学院心理健康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