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月

心理健康教育月
【活动通知】| 关于开展“以诗抒我心”心理健康诗歌朗诵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01

浏览量:

15


初春、天蓝、风甜、阳光暖

春天是一个充满诗情画意的季节

用声音向别人倾诉温柔

将善意播种在每个人的心中

如果这也是你的心愿

 “以诗抒我心”诗歌朗诵活动

将是你展示自我的舞台


一、活动对象

石河子大学本专科生及研究生

二、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41日—415

作品初筛:416日—420

现场评比:425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文学艺术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四、活动形式

大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环节,参赛人员应按照要求以视频的形式提交初赛作品,文学艺术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进行作品初筛后优秀作品将会参加现场决赛。

五、作品要求

1.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报名均可,团队报名人数不超过3人。

2.参赛内容原创或选取与心理相关的诗歌朗诵均可。

3.作品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贴合活动主题,并结合学习党的二十大、党的百年奋斗史、兵团故事等内容,展现当代大学生热爱生活的积极心态。

4.朗诵者应精神饱满,仪态得体大方;吐字清晰,声情并茂,富有韵味和感染力;情感真挚,表达自然,以良好的精神面貌,用诗歌抒发内心。

5.参赛视频尺寸不低于1080*1920横版,300dpi像素,MP4格式,时长不超过5分钟。参赛者形象完整、音质清晰,能够近距离呈现其表情、肢体等身体信息。

6.视频片头及片尾总时长不超过10秒钟,片头应注明作品名称、参赛人员学院、姓名等信息。

六、评分细则

主题内容(20分):选取心理健康相关诗歌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朗诵水平(40分):普通话标准,能够准确运用朗诵技巧,音质有特色,能正确把握朗诵节奏。感情真挚,表达自然,能通过表情及肢体语言的变化反映朗诵内容的心理内涵。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

精神面貌(20分):参赛者衣着得体,精神饱满,姿态大方。

呈现效果(20分):综合运用多种艺术表达方式,有良好的表达效果。

七、奖项设置

活动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名。

八、参与方式

活动报名表及参赛作品以“姓名-题目”命名于415日前发送邮箱2603431719@qq.com

九、作品展示

优秀作品将在石河子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展出;总决赛将在线下进行展演。

十、其他说明

请参赛人员加入QQ群:741264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