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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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评选石河子大学优秀满天星使者的通知
发布人: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5-28

浏览量:

10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打造更为健全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心理育人功能与质量,扩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经研究决定开展石河子大学优秀满天星使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标准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2. 在校担任本科或研究生满天星使者1,全勤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学院组织的满天星使者相关培训。

  3. 自觉遵守学校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参加集体活动方面能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4. 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参与评审期间无挂科、补考情况。

  5.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参与宿舍心理服务的积极性,热心为同学服务,身心健康,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

  6. 积极参与石河子大学朋辈心理工作联盟的工作与活动,并向班级或身边同学推广和宣传朋辈心理工作联盟相关推送,相关截图可作为评选材料。

二、评优流程

评优制度以学院推荐、中心审核的形式进行。

  1.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满天星使者总人数的10%(不足1人按1人上报)推荐本学院优秀满天星使者。

  2. 学院由学办主任、辅导员、心理委员组成评审组审核申请者相关材料并打分。

  3.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根据学院推荐评选校级优秀满天星使者,若学院上报人选均比较优秀,则可考虑增加优秀比例。

三、评选流程

  1. 学院根据《各学院优秀满天星使者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初评优秀满天星使者人选。(分配名额为学院满天星使者总人数的5%,不足1人的计为1

  2.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根据学院推荐对材料进行打分,最终确定优秀满天星使者人选。

四、参赛方式

各学院选送本学院优秀的满天星使者,填写《石河子大学优秀满天星使者评优推荐表》(见附件2、《学院优秀满天星使者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3523日前发送至邮箱shzdxxl@126.com,邮件标题为“XX学院优秀满天星使者推荐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睿  孙雅婧

联系电话:0993-2055079





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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