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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心理咨询室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人: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6-12

浏览量:

11


心理咨询室是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场所,对于关爱和维护大学生心理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心理咨询室的使用管理,加强心理咨询室制度建设,特制订本制度。

1.心理咨询室是开展学生心理咨询工作的重要场所,其服务对象为我校全体师生。

2.我校心理咨询室的使用时间为周一至周日的10点—22点,需提前联系值班助理预约后方可使用。

3.心理咨询室需保持室内环境整洁、舒适、优美、舒心,花卉盆景等装饰物需经常更新,营造温馨的空间氛围。

4.心理咨询室的卫生由当日值班助理负责打扫、保持。当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关闭室内电源设备,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5.所有人员应爱护咨询室内的物品,不得随意损坏,并保持好咨询室卫生。

6.心理咨询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为来访者提供心理测试和结果分析,以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发掘潜能。

2)为个别有心理困扰的来访者进行鉴别、疏导、调整。

7.在心理咨询室内,咨询师应本着真诚、尊重、温暖、负责的原则,对来访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

8.每次咨询结束后,咨询师应及时填写咨询记录,并交至值班助理处,不得将咨询记录带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9.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个体心理咨询室,非值班助理不得在工作时间进入、占用个体心理咨询室,不得在咨询室内做任何与咨询无关的事情,以免影响正常咨询。

10.需做好心理咨询室的安全工作,配备必须的消防及防盗设施,并建立安全责任制度,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