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表彰2023-2024学年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先进工作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发布人: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5-30
浏览量:
10
各学院学办:
为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普及和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提升心理育人工作的有效性与感染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协调发展。2023-2024学年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开展了春秋两季的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活动中,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学生实际,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调动各学院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决定对6个“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工作单位”,8名“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6个)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医学院
护士学校
生命科学学院
师范学院
法学院
二、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8人)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王刚
农学院:冯龙基
护士学校:高雅
理学院:苏泽
外国语学院:庄万丽
动物科技学院:陈明
医学院:沈秀琴
马克思主义学院:刘红勤
希望各学院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不断进取,扎实工作,共同努力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