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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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选拔班级心理委员、宿舍满天星使者的通知
发布人: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8-26

浏览量:

10


为健全学校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加强学生朋辈心理工作队伍建设,更好地了解学生心理动态,及时干预学生心理危机,现选拔新生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满天星使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基本条件

各班级(包括研究生)选拔心理委员1名,2个宿舍(或12人以上)选拔满天星使者1名,心理委员需兼任满天星使者。班级心理委员纳入班委成员,接受班委考核,参加班级评优、评奖。

班级心理委员、宿舍满天星使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热爱心理健康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为人乐观、开朗、善解人意,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与人沟通,在学生中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工作职责

1. 随时观察了解班级、宿舍同学的心理动态,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发现需要心理援助的学生及时上报给辅导员、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或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 掌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预约途径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等相关信息,帮助需要心理援助的学生及时前往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接受心理咨询。

3. 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心理自助能力,营造和谐融洽的班级、宿舍心理氛围和良好的人际关系。

4. 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朋辈心理工作相关培训和交流研讨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心理知识水平和助人能力,促进自我成长。

5. 按时完成班级心理周报上报工作,认真协助朋辈心理工作联盟、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

6. 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原则,自觉保护同学的隐私,切实维护同学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三、选拔办法

采取学生自愿报名与辅导员、班主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其他情况

一般情况下,心理委员和满天星使者不做性调整,特殊情况由心理委员提交申请,学院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通过后,辅导员及班主任重新考察确定心理委员满天星并提交相关材料。

、相关要求

各学院认真组织2024级学生完成选拔工作,并于910日前完成《石河子大学心理委员登记表》《学院心理委员汇总表》《学院“满天星使者”信息统计表》电子版表格发到邮箱:shzdxxl@126.com




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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